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
尚不满足《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67,323.5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 266,864,304.3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35,115,702.96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242.7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持续提升产品迭代、产能提升、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还在加强各应用领域相关产品新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管理优化等的投入力度。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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