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佳驰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佳驰科技布局的新一代电波暗室以及由此为延伸的电磁测控领域发展非常迅速,在手订单超过 1.2 亿元,意向订单十余项,市场布局呈全面发展、高速增长态势。公司急需扩充该领域生产制造和测试产能,拟通过建设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全面落地公司军民两翼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促进民用领域高速增长和发展。
新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是建设并打造行业领先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关键吸波材料大规模、自动化产线,全面扩充该领域的生产制造产能。公司自行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关键吸波材料,在低频性能、运维成本、使用寿命方面具有显著行业优势,同时阻燃性能行业领先,有广泛的市场需求,急需扩充产能。二是瞄准高端武器装备电磁测试需求以及低空经济无人机、卫星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电磁测试需求,建设电磁测控电波暗室群,以“技术为本”布局和深耕电磁测控领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347.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70.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276.44万元(尾
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641号)。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证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公司拟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全部变更用于“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佳驰科技,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具体地点以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前后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 拟投入募集
投资总额 集资金 投资总额 资金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
1 发中心建设项目 32,657.93 8,483.31 - -
(原项目)
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
2 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 12,131.32 8,483.31
(新项目)
3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 61,793.13 61,793.13 61,793.13 61,793.13
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24,451.06 100,276.44 103,924.45 100,276.44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46%。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后续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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