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职务自动免除。同时,《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在第五章“董事会”补充“第三节 独立董事”、“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补充“第七章 党总支”。
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为维护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江韵路 258 号。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江韵路 258 号,邮
政编码 215100。
第七条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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