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
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稽核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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