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
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6.934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09.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030.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0,079.18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了“天
健验[2021]505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1,402.25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176.93
合计 20,079.1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拟投入募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变更后达到预定
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日实际已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
1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1,402.25 38.92 2025 年 9 月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 4,631.41 2025 年 9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11,176.93 11,189.54 —
合计 20,079.18 15,859.87 —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11,176.9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1,189.54 万元,差
异为 12.61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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