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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8:01:34 股吧网页版
极米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极米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核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162.5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10,919.33 万元(不含增值税与印花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243.17 万元,并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极米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极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极米科技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
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言、朱力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赵言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公司经营状况等。

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底稿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自科创板上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与公司管理层现场交流。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极米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查阅了公司的最新财务报表。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极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大额资金支付凭证以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和公告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三会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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