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09:54 股吧网页版
极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