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朱晓蕊作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晓蕊,女,1977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0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
硕士学位;2006 年 12 月毕业于美国犹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
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 年至 2013 年任深圳市大疆创新有限公
司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英
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大道智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极米科技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珠海岭南大数据研究院名誉
院长,2021 年 8 月任新加坡 GAIR 研究院创始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大会 2 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年度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行使表决权。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表决情况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议
朱晓蕊 12 12 0 0 否 全部赞成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
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
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本人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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