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在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882.3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06.92 万元。2024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三、总体评价
经审查,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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