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炜枫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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