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与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授权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若有)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6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2.9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
第一个考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核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7%,且不低于
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6 年度△EVA 为正值。
(1)2027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3.1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
第二个考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核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7%,且不低于
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7 年度△EVA 为正值。
(1)2028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3.4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
第三个考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核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7%,且不低于
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8 年度△EVA 为正值。
注:(1)上表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告为计算依据。
(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归母净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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