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东强)
本人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不再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林东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公司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林东强,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至1993年,担任浙江大学化工系助教;1998年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和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工和生物工程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2005年入选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获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现兼任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化工学会生物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兼职技术调查官等。已出版学术专著2部,译著1部,授权中国发明专利50项和美国专利1项,发表论文280多篇,其中SCI收录190多篇。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针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的相关介绍,详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深入了解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 本年应 是否连 本年应参
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续两次 加股东大 亲自出席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 会次数 次数
数 出席
林东强 4 4 0 0 否 3 3
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不存在缺席情况,并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限制性股票的执行等事项,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以及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