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 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289人。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2023年年报)为180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中汇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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