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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04:27 股吧网页版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赫崇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赫崇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的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赫崇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首席财务官情况

为确保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洪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1%,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9,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00%。赫崇飞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赫崇飞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赫崇飞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王湛,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华尔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副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就职于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2020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洪娟,女,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主管会计;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富瑞天成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8 年 8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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