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情况及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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