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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20:10:18 股吧网页版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飞投资”)、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迈投资”)保证向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信林”)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迈信林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
为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
述 2 家股东以下合称“出让方”);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794,061 股,占迈信林总股本的比例为
2.61%;

● 迈信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迈信林的
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组织实施本
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525,000 3.80%

2 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900,000 2.68%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145,426,667 股计算。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迈信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航迈投资系迈信林的员工持股平台,张友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张友志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航迈投资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张丽娟系张友志的妹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张丽娟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系张丽娟控制的企业,由张丽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航飞投资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航迈投资均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迈信林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航飞投资、航迈投资间接持有迈信林股份。

迈信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迈信林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迈信林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航飞投资、航迈投资间接持有迈信林股 份。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第
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 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的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3,794,06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61%,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原因

航飞投资 1,970,000 1.35% 35.66% 自身资金需求

航迈投资 1,824,061 1.25% 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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