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友志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科学规范运作,推进公司转型发展各阶段性工作稳步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的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夏明先生、尹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3 位董事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立信作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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