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阅研、审议相关议案;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祥军:1962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
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担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深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并购公会理事、深圳市企业战略理财研究会会长;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所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的董事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其中:以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通讯方式 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会议
李祥军 10 10 8 0 否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期间,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对内控建设、关联交易、资金理财、业务发展等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对公司的规范治理、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尊重本人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