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2
第三章 舆情监测与预警 ...... 3
第四章 舆情处置流程 ...... 4
第五章 责任追究 ...... 5
第六章 附则 ...... 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维护公司形象,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以及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品牌形象、生产经营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二)真实性: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舆情信息。
(三)主动性:积极引导舆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统一性:统一口径、统一发布,避免信息混乱。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公司舆情管理的领导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
第六条 工作组下设舆情办公室(以下简称“舆情办”),负责公司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舆情办设在证券投资部。
第七条 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重大舆情事件的处置方案;
(二)协调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开展舆情管理工作。
第八条 舆情办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舆情信息;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提出舆情管理建议;
(三)负责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的沟通联络;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各类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
(六)组织公司舆情应对培训,提高员工舆情意识;
(七)对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八)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舆情监测与预警
第九条 公司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监测,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涉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新闻报道、评论文章、论坛帖子等;
(二)涉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竞争对手等信息;
(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品牌形象、生产经营等信息。
第十条 舆情办负责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析,并根据舆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向工作组报告。
第十一条 根据舆情的影响范围、传播速度、潜在危害等因素,将舆情分为以下等级:
(一)一般舆情:影响范围较小,传播速度较慢,内容多为中性或轻微负面,不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声誉、品牌形象、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二)重大舆情:影响范围较大,传播速度较快,内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或负面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对公司声誉、品牌形象、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第四章 舆情处置流程
第十二条 舆情处置的流程包括:
(一) 舆情办实时监测与公司相关的各类舆情信息;
(二) 舆情办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并对舆情预警等级判定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
1. 对于一般舆情,舆情办应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 在指定披露媒体、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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