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1:20 股吧网页版
莱尔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507,149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71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94.8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87 元/股~22.36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4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 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此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4,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4,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5,177,929 股的比例为0.0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9 元/股,最低价为 18.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507,149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55,177,929 股的比例为 0.97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36 元/股,最低
价为 17.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4.8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