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
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
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中审
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2024 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性、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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