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4278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谦、李鹏飞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北塔 2206 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 号),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1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69.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943.94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34,690.64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4.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9,4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260.2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39.72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作为海优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
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规情况。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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