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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09:08 股吧网页版
海优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优新材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境外采购与境外销售金额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越南盾、澳元等。

四、业务期间、业务规模、资金来源

1、额度:公司拟在 2025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采购金额 100%。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于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2、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与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结售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2、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不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付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八、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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