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6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0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
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为授予日,
以 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 ZHENG ANMIN(郑安民),董事、总经理郑耀,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辜长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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