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2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291%
累计已回购金额 3,513.7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53元/股~38.3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5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14,000 股的比例为 0.82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38.38 元/股,最低价为28.5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37,342.1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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