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9月2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717,323,428.8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3,807,177.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683.63 11,766.53 已结项
2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7,836.00 17,582.50 已结项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1,929.66 已结项
4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 27,634.00 3,464.24 /
项目
5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0,198.00 1,214.27 /
合计 69,351.63 35,957.2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首次调整后预 此次延期后达 首次调整后实 此次调整后实 首次调整后实 此次调整后实
项目名称 计可达到使用 到预定可使用 施主体 施主体 施地点 施地点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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