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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33:02 股吧网页版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 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 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 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 、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 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冲女士,于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第二签字会计师杨梦恬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首次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制造业、生命科学行业等行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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