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鸣)
我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鸣,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担任青岛饲料公司成本会计;199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担任大地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高级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乐星农业装
备(青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马石油润滑
油(山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怡之航中国
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炬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青岛镭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链屏科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至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2 次,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股东大会 1 次,即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大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王鸣 2 2 0 0 0 1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0 0
王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战略决策委员会 0 0 0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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