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司代码:688677 公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郑安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方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明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若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577,000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1,422,20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7,650,368.2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9,072,568.2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7.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55,859,256.2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27,281,456.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4.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5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76
第六节 重要事项......8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1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1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1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海泰新光、青岛海泰新光、公 指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美国飞锐 指 美国 飞锐 光谱有 限公 司(英 文名 称:Foreal
Spectrum, Inc.)
郑安民 指 ZHENG A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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