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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2025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3日至4日和2月26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现场检查人员陈思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碧兴物联2025年度(以下简称“检查期”)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二)信息披露情况;(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六)经营状况;(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碧兴物联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公司在检查期内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5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碧兴物联实施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未按实际成本确定、收入相关内控薄弱、有关事项核算不规范影响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等的问题。公司已对上述事项逐项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应的公司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等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深圳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整改报告。

本检查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取消了监事会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了《公司章程》、各议事规则、细则等各项制度,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碧兴物联检查期内在指定渠道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检查了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并与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对比和分析。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碧兴物联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碧兴物联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查阅了公司检查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及资金往来相关的资料。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碧兴物联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和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与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存在与业务有关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与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比对,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函证文件,查阅了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及现金管理的合同、凭证等资料。查看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现场,对相关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公司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025年5月,公司对“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进行了延期及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论证。

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未按实际成本确定的情况,公司已对该事项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要求,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与操作规范,从源头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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