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将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江苏省泰州市行政审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129168412218X6。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江
苏省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删除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168412218X6。
因新增或删除条款导致《公司章程》全文中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的内容将同步变更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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