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1月9日讯(记者吴旭光)聚石化学信披违规案罚单落地。
1月9日晚间,聚石化学发布公告,公司于1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财务数据,公司拟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40万元,时任董事长陈钢等四名责任人合计拟被罚430万元。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25年11月22日,聚石化学首次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案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隔近50天,如今调查尘埃落定,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广东证监局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三类虚假贸易业务操纵财务数据,违法手段隐蔽且涉及多层主体。
具体来看,其一,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冠臻科技实际控制四家佛山贸易公司,双方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其二,聚石化学介入第三方丙烯贸易链条,采购与销售金额基本持平,仅通过自制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无任何商业实质;其三,子公司安徽聚润向两家石化企业销售异辛烷,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后续还存在加价购回的操作。
财务数据显示,上述违法行为导致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当期虚增营业收入约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1.58亿元,最终虚减利润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公司已达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相关标准。
广东证监局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银行流水、记账凭证及询问笔录等多类证据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在责任认定方面,监管层明确了四名责任人的违规情节。时任聚石化学董事长、总经理陈钢因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却未有效管控子公司,拟被罚180万元;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鹏辉因组织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拟被罚90万元;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伍洋知悉违规融资相关贸易却未采取措施,拟被罚80万元;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虽非公司董监高,但组织实施虚假贸易,与信披违规直接相关,同样拟被罚80万元。
根据公告,聚石化学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构成《证券法》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依据均为《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市场关切的退市风险,聚石化学表示,经核查,本次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同时披露,已于2024年4月披露2023年年报时,对部分虚假贸易涉及的收入和成本进行调减,完成初步整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进一步表示。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聚石化学年报信披质量堪忧其实早有征兆。从2021年上市首年开始,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报告均触发上交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期间还针对2021至2023年的年报内容进行过更正操作。

聚石化学主要经营化工原料和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包括磷化学产品、阻燃剂、液化石油气等产品,化工新材料包括功能高分子材料、循环材料、降解材料、光显及半导体相关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电线电缆、节日灯饰、医疗卫生、新能源、光显等领域。
聚石化学表示,公司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聚石化学实现营业收入29.63亿元,同比减少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84万元,上年同期为-939.03万元。
针对业绩变动原因,聚石化学表示,主要原因为部分子公司业绩改善、公司处置冠臻科技股权(负资产)取得1601.71万元收益,及液化石油气业务获产业扶持资金1580.33万元。
二级市场表现上,截至1月9日收盘,聚石化学报收27.39元/股,公司总市值为33.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