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1月9日晚间,聚石化学(688669)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罚240万元,多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30万元。而说起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竟然是在虚增营收1.57亿元的同时,又虚减利润166万元,这般“谜之操作”令人不解。
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1号)。告知书指出,经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具体包括:一是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实际控制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二是聚石化学介入到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三是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价购回。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广东证监局认定,聚石化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聚石化学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陈钢作为聚石化学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聚石化学的经营管理工作,知悉聚石化学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情况,未对涉案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刘鹏辉作为聚石化学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组织聚石化学相关人员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伍洋作为聚石化学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知悉公司为获取融资而开展无货物实际出入库贸易业务的情况,未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陈钢、刘鹏辉、伍洋未勤勉尽责,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系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虽未担任聚石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组织冠臻科技与上述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该行为与聚石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对陈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对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对伍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对徐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聚石化学在公告中表明,2024年年初,公司对贸易业务实质情况予以回溯,并经过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时,已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第一项和第二项涉及的虚假和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收入、成本予以调减,进行了初步整改。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2025年11月21日,聚石化学曾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但此次公告并未透露聚石化学因何触犯信披规定。
资料显示,聚石化学主营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
历年财报显示,聚石化学近年来业绩几乎一直在走“下坡路”。2021年至2024年,该公司净利增长率分别为-47.67%、-46.29%、-35.95%和-926.31%。2024年,该公司净利由盈转亏,亏损额达2.36亿元。
该公司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9.63亿元,同比下降7.17%;归母净利润576.84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2453.2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190.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亿元,同比下降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