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7:53:31 股吧网页版
鼎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人民币 20,000 万元
投资种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仍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仍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特此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