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鼎通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东莞证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对应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袁炜、黄波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3 月 31日、2025 年 4月 15日至 2025 年 4月 16 日
现场检查人员:袁炜、黄波、汪贤文
现场检查方法及内容: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与对外投资情况;获取并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等资料,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上述检查方法,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等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告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公司对本报告之“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涉及的相关情况未及时进行披露外,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时、充分、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银行流水、科目余额表及明细账,访谈了高级管理人员,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与独立董事意见,查阅并核对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账及相关凭证、银行对账单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台账、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经核查,保荐机构发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如下问题: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出审议额度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导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审议额度 600.00 万元,超出金额占现金管理审议额度的比例为 1.50%,超出金额较小,占比较低且时间较短,超出额度购买的结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