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继辉)
本人肖继辉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7 月8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以独立董事身份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继辉,女,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4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2004 年至今,任暨南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广州市蓬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3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
至今,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
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以现场
董事 董事会 亲自出 或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姓名 会议 席(次) 方式亲 席(次) 数(次)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 自参加
(次)
肖继辉 6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现场
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 或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姓名 股东大 席(次) 方式亲 席(次) 数(次)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 自参加
(次)
肖继辉 3 3 3 0 0 否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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