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作废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 32 名在等待期内离职(已合并各期重合的激励对象);上述 3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8,140 股。
因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本次 231 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经营单元层面、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 10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0,859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999 股。
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 2021 年激励计划和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228,999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核查情况
除上述作废情况外,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归属 200,858 股,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40,320 股;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163,892 股,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78,400 股,本次共 230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483,470 股。
本次拟归属的 23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83,470 股。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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