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菱电电控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2,91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1,804,939.9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113,060.03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中汇会验[2021]0656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34,048.46 34,048.46
2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5,680.47 5,680.4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4,728.93 54,728.9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3,382.3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9,5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6%。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本次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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