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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