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四方”)、湖北四方中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中测”)、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鼎电器”)、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热能”)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相互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以及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委员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及监事均同意将该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22 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10,01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传感器、分析测试仪器、自动化仪表、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及智能装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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