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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18:43:56 股吧网页版
富信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44,356,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36,781,931.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574,668.46 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 号)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富信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券的持续督
导期持续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洪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保荐代表人 刘霆、宁文昕

联系电话 0531-6888902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富信科技

证券代码 688662

注册资本 8,82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富林

实际控制人 刘富林,刘富坤

董事会秘书 田泉

联系电话 86-757-2881553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 4 月 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富信科技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富信科技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规范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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