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5-00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通
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苏州
高新区普陀山路 19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骆兴顺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督促指导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同时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901.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9.13%;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0.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1,223.1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8.33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亏损 1564.72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江小三、单德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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