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7日晚间,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或“公司”)发布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旗下的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电气财务将为电气风电及其子公司提供最高56亿元存款额度及73亿元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利率及收费参考市场标准。在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增长但净利润亏损扩大的背景下,此举旨在通过关联方金融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公告披露,公司拟与电气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内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接受电气财务提供的存款、授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保函和承兑等授信类金融服务)等金融服务业务(以下简称“金融服务业务”),该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一年或至公司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通过适用于下一年度相关业务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两者孰晚为止)。
公告透露,电气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74.625%),为电气风电的关联方。
因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按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一般商业条款,拟接受电气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
公告显示,电气财务经营范围为非银行金融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等。
交易额度方面,双方协议约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6.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电气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最高未偿还授信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保函和承兑等授信类金融服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亿元或等值外币。
电气财务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存款利息,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相应贷款利息。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收费及保证金参考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同期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电气财务开展存款业务,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同时通过向电气财务进行多渠道的融资,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快速获得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电气财务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电气财务办理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与电气财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业绩方面,10月28日,电气风电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62亿元,同比增长35.96%;归母净利润为-7.32亿元,同比下降53.5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52亿元,同比下降55.66%;基本每股收益-0.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