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4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超,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四)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和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类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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