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元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7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
计划投资额 原预计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 20,000.00 20,000.00 13,944.47
尘滤料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972.23
合计 30,000.00 30,000.00 20,916.70
2、募投项目结项和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3,394.27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变更用途如下:(1)结余募集资金其中2,300万元用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金其中1,09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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