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9 16:23:15 股吧网页版
浩辰软件: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OEM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及 OEM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辰软件”或“公司”)与上海子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虔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有关三维 CAD 软件的重点领域和项目上持续、深入合作,利用各自优势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加快推进工业软件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公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与子虔科技签订了《OEM 合作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OEM 合作协议”),双方就以 ZIXEL 3D CAD 为代表的制
造业通用型 3D CAD 产品达成长期、稳定的 OEM 合作方案。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系基于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双方以此为基础签订了 OEM 合作协议,上述合作的具体规模、合作内容等尚需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 OEM 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
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进展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子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LJE2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龚敏彦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7 日

7、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龚敏彦

10、子虔科技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战略合作协议及 OEM 合作协议由公司与子虔科技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上
海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战略合作协议和 OEM 合作协议均为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上述协议的签订无需向有关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浩辰软件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提供商,在 CAD 领域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在全球市场积累了庞大的用户基础。

乙方:上海子虔科技有限公司

子虔科技是一家行业内领先的工业软件云平台提供商,具有全球化研发团队和三维产品研发能力。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双方将共同攻关 3D CAD 核心技术,开拓工业设计市场,深化合作以形成“以
国产 3D CAD 技术突破与全球推广为核心,实现技术与市场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双方秉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旨在打磨出一系列高品质工业软件产品,以提升国产工业软件在海内外的竞争力,实现国产工业软件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

2、主要内容

(1)双方将围绕子虔科技旗下一揽子工业软件系列产品的合作方案开展持续可行性研究及磋商;

(2)双方共同组建联合产品/技术委员会、商务与价格委员会、客户成功团队,持续推进 3D CAD 相关产品的产品规划、产品开发和商业化进程;

(3)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产品研发领域、销售领域持续探索深度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共同推进核心产品的布局和全球商业化。

3、合作模式

浩辰软件充分发挥现有产品的技术优势和全球渠道、营销优势,子虔科技充分发挥国际领先的三维产品研发和技术优势,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加快推进工业软件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此外,双方在运营层面建立“共同决策+透明执行”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会晤的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推动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

4、合作规模或金额

本协议为框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