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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7:29:19 股吧网页版
浩欧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本财务顾问”)接受收购人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双润正安”)委托,担任其要约收购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浩欧博”)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为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起至要约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5 年
第一季度(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
续督导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浩欧博控股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外润”)、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 JOHN LI、WEIJUN LI、陈涛与双润正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润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其所持浩欧博 18,670,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 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33.74 元/股,转让价款为 62,995.54 万元(以上合称“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以股份转让为前提,双润正安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除辉煌润康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

2024 年 12 月 20 日,浩欧博公告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双润正安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浩欧博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5,570,48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 25.01%,要约价格为 33.74 元/股。本次
要约收购的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共计 30 个自然日(以下简
称“本次要约收购”)。

2025 年 1 月 24 日,浩欧博公告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要约期限届满后最终有 5 个
账户,共计 14,326,151 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双润正安发出的要约,低于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15,570,480 股,收购人双润正安依据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2025 年 2
月 14 日,浩欧博公告了相关股份完成交割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本次要约
收购涉及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双润正安及其一致行动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对浩欧博的股东权益。浩欧博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浩欧博、双润正安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

三、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收购人双润正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辉煌润康、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制药”)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3)本公司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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