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3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 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管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控制担保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通过保证、抵押、质
押等方式为本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的债务所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担保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担保的决策和实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
(二)风险可控原则。担保应当控制在本单位可承受的范围 之内,相关风险与收益应相匹配。
(三)预算控制原则。担保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担保的实
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财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
括:
(一)拟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二)组织各单位编制担保预算;
(三)受理担保申请,组织对担保对象开展资信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并维护担保管理台账;
(四)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监控、档案管理及风险预警,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变化及履约情况,及时识别并上报代偿风险;
(五)办理反担保资产的抵质押登记、担保解除手续,妥善保管他项权利证书及担保档案。
(六)其他应由财务部负责的担保管理相关事项。
第五条 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提出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担保需求,负责制定和实施担保方案;
(二)提交真实、完整的担保申请及必要性、风险收益说明;
(三)配合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信息报送与跟踪检查;
(四)其他应由业务部门负责的担保管理相关事项。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法律审核和风险处置。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担保合同、反担保协议等法律文本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核查反担保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评估及变现能力,协助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法律手续;
(三)处理担保代偿、债务违约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在代偿发生后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向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 审计部负责对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担保业务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真实性及内控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二)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内控缺陷进行整改落实。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角度对担保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报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组织履行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担保预算
第九条 公司应编制担保预算,编写预算报告。担保预算编
报范围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预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需求、担保余额、被担保对象、担保原因、风险控制等内容。
第十条 担保预算指标履行审批程序下达后,原则上当年不
再增加。确因发生重大事项导致担保额度必须增加的,需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
议,严禁规避审批、擅自办理。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时,应核查被担保人的
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下列对外担保行为,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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