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下同)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五条 开展市值管理应当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依法依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六条 市值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前提下开展,确保依法合规。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统筹各业务体系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系统性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建立完善市值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确保实现市值管理工作目标。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应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持续推进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董事会领导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重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第八条 董事长负责督促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舆情管理相关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第十三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战略投资的资金需求;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周期规律,结合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
第十四条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公司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公司的市值管理。
第十五条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增持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市值持续低迷时,采取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第十六条 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七条 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和审批流程,加强内部审核工作,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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