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并同意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年度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 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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